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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全生产信息
2010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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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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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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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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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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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6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6月,全省各类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均下降,五类较大事故下降其中6月份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教行动取得成效,主要控制指标进展情况较好,大部分设区市五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综合情况。1-6月,全省各类事故8168起,同比减少609起,下降6.9%;死亡1439人,减少96人,下降6.3%;受伤7359人,减少592人,下降7.4%;经济损失7917万元,减少1559万元,下降16.5%。其中,一季度全省各类事故死亡732人,第二季度死亡707人,环比下降3.4%。
较大事故情况。1-6月,全省各类较大事故36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7%。其中6月份3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62.5%。较大事故按月份分布为:一月3起、二月8起、三月5起、四月9起、五月8起、六月3起。
6月份,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教行动,营造交通安全良好氛围,促进了交通安全形势的好转。当月,全省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起,同比减少5起,环比减少4起。
主要控制指标进展情况。1-6月。全省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五类事故死亡1408人,占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43.3%(平均进度值为50.0%),其中分类别事故死亡人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内;五类较大事故33起,占年度控制指标43.4%。
二、行业或领域情况。1-6月,全省行业或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下降,高速公路、渔业船舶上升。
工矿商贸。事故80起,死亡89人,同比分别下降20.0%和18.3%。较大事故2起,同比持平。其中,煤矿事故死亡3人,同比下降57.1%;建筑事故死亡22人,下降40.5%。
火灾。事故1987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 1.0%和82.9%。较大事故1起,同期未发生;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同期1起。
道路交通。事故6023起,死亡1292人,同比分别下降8.4%和3.1%;较大事故31起,减少3起。其中高速公路事故328起,死亡140人,同比分别上升25.7%和33.3%,较大事故8起,同比增加5起;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同期1起。
水上交通。事故8起,同比持平;死亡4人,下降55.6%;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同期1起。
铁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别下降26.3和10.0%。没有发生较大事故。
农业机械。事故15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31.8%和33.3%。没有发生较大事故。
渔业船舶。事故18起,同比下降5.3%;死亡和失踪19人,上升280%。较大事故3起,同期未发生。在本省海域发生“1.9”天津货轮与石狮渔船碰撞重大事故,造成渔船沉没,死亡和失踪12人。
三、设区市情况。1-6月,九个设区市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不含高速)、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五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除厦门、泉州、漳州市略上升和宁德市持平外,其余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五类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厦门市没有发生,福州、三明、泉州、南平市下降,漳州市持平,莆田、龙岩、宁德市上升。
福州市。事故1469起,死亡217人,同比分别下降24.5%和23.3%;较大事故6起,同比减少3起;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同期1起。
厦门市。事故960起,死亡100人,同比分别上升87.1%和5.3%;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同期1起。
莆田市。事故743起,死亡73人,同比分别下降2.5%和11.0%;较大事故1起,同期未发生。
三明市。事故423起,死亡108人,同比分别下降8.4%和14.3%;较大事故4起,同比减少3起。
泉州市。事故2174起,同比下降21.5%;死亡323人,上升0.6%;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4起。
漳州市。事故610起,死亡183人,同比分别上升14.2%和5.8%;较大事故4起,同比持平。
南平市。事故461起,死亡77人,同比分别下降10.0%和13.5%;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1起。
龙岩市。事故525起,同比上升2.9%;死亡120人,下降8.4%;较大事故4起,同比增加2起。
宁德市。事故390起,同比下降11.8%;死亡76人,同比持平;较大事故4起,同比增加3起。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近期全省工矿商贸类中毒事故多发。5-6月,全省个别工矿企业员工在疏通下水道、拆除管道、轮船舱作业时因气体中毒死亡7人,同期未发生;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2.个别行业、设区市第二季度较大事故多发。4-6月,全省渔业船舶较大事故2起,同期未发生;三明市4起,同比增加2起;宁德市3起,增加2起。
3.部分月份全省较大事故起数大幅上升。全省各类较大事故二月份8起,五月份8起,同比均增加4起,上升100%。
4.部分设区市、行业事故经济损失上升。1-6月,福州、厦门、宁德市事故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上升35.2%、98.7%、67.5%;全省海上交通事故经济损失604万元,上升77.6%。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7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政策引导,严格责任追究,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下半年工作目标和对策、建议。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强化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以控制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考核、强化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持续化。结合近期省政府安委会开展的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认真分析上半年本地区、本部门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和约束激励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高温季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针对高温季节特点,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矿山、建筑、施工场所等一线员工的防暑降温工作。认真吸取5-6月我省个别企业员工气体中毒事故多发的教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改善作业场所环境,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交通营运企业要认真做好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安全检查,防止高温下出现机械故障和燃烧、爆胎等事故;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防止疲劳驾车,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仓库、商场、车间等易燃场所的防火工作,做好防火设备、机械日常检查维护,严防高温引发火灾,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预防高温季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 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活动部署和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开展活动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通过今年6-12月期间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员工积极参与活动,立足本职,勤奋学习和工作,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增强系统广大员工凝聚力和服务安全发展的自觉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闽政办〔2010〕6号)(道路交通“一岗双责”规定),强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试点,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推进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积极推进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实施“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加强各类车辆的检测检验,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减少因机械故障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国集中统一行动部署,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员,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六)加强夏季防汛、防台风工作。 针对夏季汛期、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对水灾隐患进行专项治理,落实防台风、暴雨、洪水安全责任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防汛安全宣传教育;储备防汛物资,重视临江、背山、低洼、水库、尾矿库等地段生产经营单位的防洪水、防山体滑坡、防溃坝危害的监控,加强洪水损坏道路、铁路的巡查,组织抢险队伍、抢险机械全力修复,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加强值班工作,密切与气象、防汛、国土、水利等部门联系,及时发出台风、洪水预警信息,做好预防工作,必要时采取组织转移物资和疏散涉险人员,渔船和运输船舶回港避风等紧急措施,确保夏季台风、洪水期间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抓好暑期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学生暑期活动,促进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出行不乘非客运车辆,不要私自下水游泳、登山探险、玩火取乐,不在公路上玩,不横穿铁路,防范溺水、触电、交通、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组织学生参加夏令营,参观博物馆、革命圣地,观看文艺节目等集体活动,扩大视野,丰富知识,让全省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快乐、平安的暑假。
福建省安监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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