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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闽煤安监综合〔2010〕30号
关于全省煤矿企业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
和运行管理省级专项监察督查
活动延期的通知
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自6月中旬以来,我省普遍遭受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袭击,龙岩、三明两市煤矿受灾较为严重,两市煤矿全部停产,省能源集团所属的部分矿井因受灾停产停工,泉州市部分矿井停产停工。目前,全省煤矿企业正积极投入到抗灾救灾、生产自救、灾后复产复工工作中。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原定于7月6日至15日组织开展的全省煤矿企业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运行管理省级专项监察督查活动延期到8月2日至10日进行,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的现场检查工作必须在7月底完成。各地要根据煤矿抗灾防灾、生产自救和灾后复工的具体工作情况,组织安排好煤矿企业自查和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现场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监控 专项监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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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经贸委能源处,省安监局办公室,省经贸委信息中心,省煤研所,福建矿山安全技术中心,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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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0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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