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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县煤矿的防灭火能力,做好煤矿防灭火治理工作,永定县从7月20日到8月19日开展煤矿防灭火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矿井是否建立防灭火机构及制定防火措施和预案,是否建立防灭火值班制度;井口及井下各水平、机电洞室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库,并配足各类消防器材;井口20米范围内杂草是否清除、是否存在烟火,易燃物是否按规定堆放在距离主井口80米以外,进风井口是否按规定安装防火铁门;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井下机电设备是否全部使用矿用设备(包括导风筒),是否使用矿用阻燃电缆,并是否能满足井下最大负荷的要求,电缆接线盒是否失爆,矿用设备是否安装“三大保护”,是否存在超期服务及老化的机电设备;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是否敷设电缆,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巷道敷设的电缆是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是否未经批准使用井下移动式空压机或在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井下硐室是否违规堆放杂物,是否有违规使用易燃杂物(茅草等)作背邦、接顶材料;矿井通风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工作面和各机电硐室是否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物资是否配齐配足。
专项检查采取煤矿自查、片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煤矿自查为主。8月2日到8月15日各片区将对辖区各矿的自查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永定县煤炭行业管理办还专门成立了煤矿防灭火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担任组长,各片区负责人为成员,并要求各片区工作队抽查的煤矿不低于30%,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求按 “三定”原则处理。(永定县煤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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