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上旬以来,连城县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袭击,部分矿区发生矿井被淹和煤台、地面建筑坍塌、供电线路毁坏等次生灾害,全县煤矿企业采取了停止一切生产、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措施。为切实做好全县强降雨过后煤矿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复工安全,连城县提出了四个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煤矿企业要成立强降雨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强降雨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各煤矿企业复工前,要制定周全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突出重点,加强巡查。各煤矿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煤矿“一通三防”、顶板、排水及机电等方面的情况;要对矿井及周边的水情进行认真排查,加强井上下的水文观测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复工安全。
四是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做好职工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防止矿区发生和传播疫情。(连城县煤管局邹春妹)
|